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与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和“四个回归”,打造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学识素养扎实、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高水平创新型教师团队,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温医大〔2020〕7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校级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标
1、总体目标:根据高等医学教育改革需要,按照“择优遴选、培育建设一批高水平教师教学团队”的总体思路,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建成一批覆盖骨干专业(群)、引领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2、具体目标:通过3年左右的培育和建设,紧密围绕新时代国家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的建设要求,深化“双万计划”目标任务,通过高水平教授领衔、高层次团队示范,全面加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每年建设5支左右教学创新团队。
二、申报要求
教学团队组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教学团队以学院、教研室、课程组、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组建。
(二)教学团队具有合理的年龄、职称、学历和学缘结构。教学团队规模适当,团队成员由5-10人组成,并设团队负责人1名,团队负责人一般由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知名教授担任,团队成员一般应具备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讲师及以上职称,团队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高教学水平,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的学术思想,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2.长期致力于本校本科教学工作,坚持为本科生授课,教学效果良好。在一流专业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方面有一定的建树;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教授等相关专业技术正高职称,任职期间能主持完成一轮(3年)建设任务。
4.团队负责人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知名教授;
(2)获教学成果奖校级一等奖及以上;
(3)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4)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
(5)近5年主编出版教材1部及以上,或参编8万字及以上。
(三)教学团队在专业、课程、教材、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学梯队建设等方面有明确的发展思路与规划。
(四)为保证质量建设,教学团队实行限制申报。不同教学团队带头人原则上不能由同一人兼任,每位专任教师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三、申报流程
(一)学院遴选
教学创新团队通过学校“教育教学项目评审平台”(http://jwc.zlgc2.chaoxing.com/)申报(详见操作说明,附件1),申报分两步: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报送学院(部)教学办,进行院内推荐。
(2)学院(部)推荐:6月12日前,依据学院(部)推荐结果,申报人登陆“评审平台”上传《申请书》(含word版和pdf学院盖章版)等材料,学院管理人员通过“评审平台”审核推荐。同时学院(部)上交《申请书》、《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创新团队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至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审核
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上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候选教学创新团队名单。
四、团队管理
(一)教学团队对所负责课程的教学及其教学质量实行整体负责制。教学团队负责人负责教学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于每年初向教务处提交团队年度工作计划,年底提交团队年度工作总结。
(二)教学团队建设由团队所在学院(系、所)负责监督、指导并提供必要支持;教务处负责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三)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至多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项,如需延期应提交《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创新团队延期申请报告》(附件4),第二年年末进行中期考核,在第三年进行终期考核。
(四)学校按10万元/支的标准,给予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经费资助。经费由团队负责人管理,主要用于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发表、教材出版、课程建设、各类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与评审、青年教师培养以及教学会议等。
(五)教学团队建设经费一次核定,分两期下拨。教学团队获立项,下拨第一期资助经费6万元,经期终考核合格,下拨剩余资助经费4万元。
(六)教学团队建设中期应提交《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创新团队中期进展报告》(附件5),接受学校评估检查,对未能按既定计划建设的团队,学校将提出整改意见并取消经费支持。
(七)教学团队在建设期间,教学团队成员发生教学事故的,学校将取消团队的建设资格。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团队带头人的,应报学校审核批准。
(八)建设期满后,团队向学校提交《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创新团队总结报告》(附件6),学校对教学团队取得的各项成果进行评估考核。团队在建设期内应取得下列成果才能正式认定为校级教学团队,建设期内未开展的项目可不纳入考核指标:
1. 团队成员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良好,每年至少2人次教学业绩考核为A。
2. 团队主持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5类)建设项目2门。
3. 团队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教学成果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1项。
4. 团队作为第一负责人至少获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4项,或获批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项。
5. 团队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1门和数字课程2部。
6. 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2B及以上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相关文章3篇,期刊级别参照《温州医科大学人文社科学术期刊定级名录(2017年版)》。
7. 团队至少1人次获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8. 团队至少1人次在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九)教学团队可验收的成果必须是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要在团队建设周期内公开发表或取得的成果,方可计入教学团队考核周期内的成果。
教育教学处
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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