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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与研究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廖雪琪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149 发布时间:2021/5/18 14:13:39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造就一批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学识素养扎实、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创新型教师队伍,大力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将启动2021年度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教学名师

    参评教师须在教学一线工作,承担本校本专科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任务,对提升教学质量、带领教学团队、为教书育人作出突出贡献。已获得历届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这次评选。

(二)教坛新秀

参评教师须在教学一线工作,承担本校本专科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任务,在教书育人、教学研究、学科建设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已获得历届校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的教师不再参加这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

1.思想政治过硬,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以“四有”、“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为标准,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创新教学方法、凝练教学成果、提升教育质量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630日)。

3.长期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2016年起连续5年以上(含5年)讲授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每学年工作量不低于学校定级定岗要求。

4.精心指导和培养教学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积极推进团队教学改革与建设,支持团队树立全球性教育教学理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对优化提升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5.教学理念符合新时代特点,具有国际视野,在提升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的教学成果。

6.5年来教学研究与成效,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中的1项。

1)主持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排名前3)教学成果奖。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2A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教育教学类研究论文,论文级别认定按《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人文社科学术期刊定级名录》。

3)主持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及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等。

4)主持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及其他精品课程。

5)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校外实践基地、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等。

6)主编省部级及以上重点教材(包括规划教材、优秀教材、新形态教材等),或主编学校认定的A级全国性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等

7)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8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得学校规定的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9本人获得省级教学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7.现任校级领导(含享受校级领导待遇人员)不得参与申报。

8.申报教学名师(课程思政专项)的教师应在申报表中重点突出课程思政的建设成果。

(二)教坛新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心教育,教学责任心强,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教风端正,为人师表,受到学生的普遍喜爱和尊敬。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学能力强,效果突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630日)

3.教育理念新,教学实践能力强,潜心教学,教学风格鲜明,教学质量优异。2016年起连续5年以上(含5年)承担本专科学生的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任务,每学年工作量不低于学校定级定岗要求。

4.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探索提升教学质量的特色教学方法并实施教学应用,在学校各类教学改革和建设项目中起着积极的重要作用,教学改革有明显成效。

5.5年来教学研究与成效,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中的1项。

1主持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排名前5教学成果奖。

2)参与省级及以上(排名前3)一流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及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等。

3)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排名前3)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及其他精品课程。

4)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排名前3)教学团队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校外实践基地、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等。

5)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排名前3)教学改革研究相关课题。

6)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2A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教育教学类研究论文,论文级别认定按《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人文社科学术期刊定级名录》。

7)以编委的身份参与编写学校认定的A级全国性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等。

8)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得学校规定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9)本人获得校级教学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6.申报教坛新秀(课程思政专项)的教师应在申报表中重点突出课程思政的建设成果。

三、评选流程

1.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教坛新秀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要求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符合资格的教师申报。各学院推荐教学名师1-2人(含课程思政专项),教坛新秀2-3人(含课程思政专项)。

2. 学校评审

1)评审方式:学校将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安排相应评审环节。

2)本年度计划评出校级教学名师5名,教学名师(课程思政专项)1名;教坛新秀10名,教坛新秀(课程思政专项2名)。

各位老师于612日之前按通知要求通过学校教育教学项目评审平台http://jwc.zlgc2.chaoxing.com/)完成申报。本学院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送教学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教育教学处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doc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教坛新秀评选指标体系.doc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5: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教坛新秀候选人推荐表.doc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工作通知.doc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评选工作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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