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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温州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廖雪琪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287 发布时间:2021/8/5 14:30:13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温委人办〔20215号)(附件1)和《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温委人办〔20211号)(附件2)文件要求,现就2021年温州名师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61日之后出生)。

2.申报人须于202061日前来温工作。

3.申报人每学年教学不少于96学时,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行业认可度高,享有较高社会声望。

二、推荐名额

温州市分配给我校推荐1名温州名师名额,各学院(部)推荐1名人选参评,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温州市特支计划温州名师申报书》(附件3)、附件材料(附件4)和单位推荐表(附件5)。

1.申报书填写要求。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填写内容要清晰可辨,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要连续,不得空项、漏项。

2.附件准备要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目录要求准备,不得变更目录序号与名称,目录页码要与内容资料页码保持一致。如无法提供某一项附件资料,也附空白页并标注无。

3.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填报,资格审查坚持五个一律不通过原则:条件不符不通过;逾期申报不通过;填写错误不通过;申报书不完整不通过;附件材料不齐不通过。

四、评选程序

1.学院申报

各学院做好院内遴选、评审和公示工作。于2021816日前中午12点前在系统(http://jwc.kypt.chaoxing.com/)完成申报与审核工作。

2.学校评审

学校按照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选,择优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到温州市。

五、其他

1.根据文件要求,每名申报人只能选择一项温州市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已入选或获得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称号或荣誉的人才团队不再参评本次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入选国家、省级引才计划、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市“杰出人才”的人才不参评市“特支计划”;校长、院长等单位主要领导可参评“特支计划”杰出人才项目,但不作为温州名师等项目申报人选。

2.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同一项目不得超过3次。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入选后不可再申报同一层次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的项目,申报上一次层次项目应至少间隔3年且期间有新成果新成就。

3.入选的温州名师,温州市将给予20万元的奖励支持。支持经费分三年发放,首次奖励入选即兑现,后两次奖励根据评估结果(打包及以上)兑现。

4.联系人:廖雪琪

 


教育教学处   

202185

附件3. 温州名师申报书.doc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 附件材料.docx

附件5. 单位推荐表.docx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温州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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