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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二批)通知
作者:教育教学处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1905 发布时间:2023/6/16 9:16:56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940号),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复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名单

进入复试比例为1:3,资格审查结果和进入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现场报到

(一)报到时间

618日周日上午9:00-11:00

(二)报到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学院西路270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1号楼7711会议室

(三)材料审查

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报到和材料查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如下:

 

1.硕博连读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2.“申请-考核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学士和硕士)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临床医学硕士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职称证明材料原件(若有)

 

上述材料中1-3为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必须提供的材料,1-5为申请专业型博士学位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四)提交个人陈述环节和文献研究汇报PPT(合成1PPT):PPT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点复试内容。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候考时间:618日周日晚上17:30

(二)复试方式:现场复试综合考核

(三)复试候考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1号楼6610教室

 

四、复试内容

(一)个人陈述:要求做英文PPT英文汇报,限时6分钟,内容包括:

1.本人基本情况;

2.硕士期间的科研经历和业绩;

3.硕士期间的个人成长;

4.读博的研究计划。

(二)文献研究汇报:报考导师从本领域外文高水平杂志中选出3篇论著文献,由教育教学处发给考生,由每位考生任选一篇做中文PPT中文汇报,围绕文献阐述该研究领域的现状和价值等,限时8分钟。

(三)考官提问6分钟。

 

五、拟录取

综合考核专家结合申请人各方面情况,现场独立评分,分专业分导师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于6月19日上午11:00现场办理拟录取手续,地点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1号楼7711会议室。

 

六、体格检查

请考生于626日前将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原件(至少含胸部透视检查、血、尿常规、肝功、色觉检查)交至负责单位。6个月内已参加所在单位体检(三甲医院体检)的考生,可提供既往体检报告复印件。

 

七、纪律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考生必须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进入考场时考生不得携带除身份证件外的任何物品。

(四)严禁考生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3616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结果汇总表(第2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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