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9〕40号),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三批复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名单
进入复试比例为1:3,资格审查结果和进入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现场报到
(一)报到时间
6月26日周一下午14:00
(二)报到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学院西路270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1号楼7楼711会议室
(三)材料审查
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报到和材料查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如下:
1.硕博连读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②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2.“申请-考核”制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学士和硕士)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③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④《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⑤临床医学硕士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⑥职称证明材料原件(若有)
上述材料中1-3为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必须提供的材料,1-5为申请专业型博士学位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四)提交个人陈述环节和文献研究汇报PPT(合成1个PPT):PPT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点复试内容。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候考时间:6月27日周二上午8:00
(二)复试方式:现场复试综合考核
(三)复试候考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1号楼6楼610教室。
四、复试内容
(一)个人陈述:要求做英文PPT英文汇报,限时6分钟,内容包括:
1.本人基本情况;
2.硕士期间的科研经历和业绩;
3.硕士期间的个人成长;
4.读博的研究计划。
(二)文献研究汇报:报考导师从本领域外文高水平杂志中选出3篇论著文献,由教育教学处发给考生,由每位考生任选一篇做中文PPT中文汇报,围绕文献阐述该研究领域的现状和价值等,限时8分钟。
(三)考官提问:6分钟。
五、拟录取
综合考核专家结合申请人各方面情况,现场独立评分,分专业分导师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于复试6月27日下午14:00现场办理拟录取手续,地点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1号楼7楼711会议室。
六、体格检查
请考生于7月4日前将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原件(至少含胸部透视检查、血、尿常规、肝功、色觉检查)交至负责单位。6个月内已参加所在单位体检(三甲医院体检)的考生,可提供既往体检报告复印件。
七、纪律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考生必须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进入考场时考生不得携带除身份证件外的任何物品。
(四)严禁考生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3年6月25日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结果汇总表(第3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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