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招生工作,鼓励和表彰先进招生人员,经研究,决定评选2023年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模范执行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业务能力突出,责任心强;
2.服务意识好,积极为广大考生提供指导和服务,成绩显著;
3.原则上要求全程参加2023年招生工作。
二、推荐名额
推荐1名
三、评选程序
请申报人在5月26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634286882@eye.ac.cn。
联系人:单苑丽
附件1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评选2023年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pdf
教育教学处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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