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督导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构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体系,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督导团章程》《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在第八届校级教学督导团成立基础上,特启动二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要求
(一)各学院(部)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临床学院原则上由分管教学执行院长担任,其他学院(部)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担任。院级教学督导组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教学情况和工作需求适当增减,成员要求覆盖本单位所有专业。
(二)督导组成员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需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学术水平或丰富的教学及管理经验。须征询本人有担任教学督导的意愿,在职或退休均可。任期已满的院级教学督导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继续担任。具体要求详见《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三)除组长外,其他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原则上不与校级督导团成员重叠。(第八届校级教学督导团名单详见附件2)。
请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育教学处。
联系人:廖雪琪;联系电话:0577-88067963;sophysnowball@163.com。
教育教学处
2024.5.10
温医大教发〔2024〕9号关于做好二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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